各班级:
为积极推动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活动蓬勃开展,激励广大学生积极参与创新创业工作,根据《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条例》的相关规定,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学生竞赛奖励金的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1.全日制在校学生,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无学术不端行为;
2.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参加有关学科、体育、艺术、实践、创新创业、专业技能等竞赛获得相关奖项的团队或个人;
3.竞赛赛事级别认定参照常工职院教〔2020〕21号文《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竞赛管理办法(修订稿)》;
4.已获竞赛奖励金的团队(个人)不列入申报范围;
5.竞赛团队(个人)不得重复申报。
二、评选流程
1.参评团队(个人)按照评选条件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2021年度学生竞赛奖励金申请表》(附件1)并附相关获奖证书电子版(申请表须提交excel电子版本),于4月10日前提交项目所在二级学院;跨学院团队,由队长提出申请,指导老师复审,报项目所在二级学院;
2.二级学院对照评选条件,对申请者材料和资格进行初审,确定推荐名单,填写汇总表(附件2)连同获奖证明材料于4月18日前提交至设计学院蒋薇薇老师;
3.学工处负责组织终审,学生竞赛奖励金获得者名单将在学校学工处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相关说明
1.申报时,竞赛级别以教学工作部等相应部门认定教师指导学生竞赛的级别为准,具体可参考附件;
2.关于获奖奖励标准,详见常工职院学〔2020〕5 号文件;
3.如比赛团队涉及一名以上学生参赛,由指导老师指定一名学生作为团队负责人分配奖励金,为避免重复申报,跨学院的团队在竞赛中获奖的由团队负责人分配,并向指导老师所在二级学院提交相关材料;
4.二级学院需将奖励金具体分配情况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将《2021年学生竞赛奖励金汇总表》(附件一)电子稿以及《2021年度学生竞赛奖励金分配明细》(附件二)纸质稿提交给设计学院蒋薇薇老师;
5.《2021年学生竞赛获奖奖励金发放表》中项目全称填写以获奖证书为准,评奖时间以证书上的时间为准;
6.同一名学生因同一事由只能获得最高等额奖励;
7.如竞赛设一等奖以上奖项的,等同于一等奖,其他奖项降一等计算;有关奖项的金、银、铜等级,分别对应一、二、三等奖。
学生工作处
2022年4月15日